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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占房不搬 法院强制腾房树权威
作者:办公室 曹杰  发布时间:2016-10-20 09:58:20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近日,乌审旗法院出动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二十多人,奔赴嘎鲁图镇洗毛厂南侧平房区,对被执行人张某所有的、高某乙及其两个儿子全家租住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我院纪检监察室、当地社区干部及旗公证处工作人员同时参与了此次行动。

2012,原告高某甲因民间借贷纠纷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20123月,双方经调解达成还款协议,后因被告张某逾期未按调解书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原告高某甲向我院申请执行张某所有的位于嘎鲁图镇洗毛厂南侧房产。我院于20149月依法作出裁定,该房屋归申请人高某甲所有,但张某一直拒绝归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居住在该房屋内的并不是被执行人张某,而是案外人高某乙及其两个儿子全家租住,在我院执行人员多次催促后,高某乙及其家人并未腾房,而是以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由提出了执行异议,20161月,我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了案外人高某乙的异议。

之后,我院干警又多次组织社区干部一同到高某乙及其儿子家中做思想工作,催促高某乙一家人配合腾房,但没有任何效果,20163,我院再次向高某乙及其家人送达腾房公告,限期在一个月内腾房,逾期拒绝腾房法院将直接强制执行。

在行动开始前,法警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封锁了该房屋周围的所有出入口,并分别站立于警戒线周围, 以确保强制执行顺利进行。

随后,何轲副院长及部分执行人员进入租户高某乙家中,再次明理释法,进行劝导,并宣读相关法律事项,告知其强制腾房的重点事项和自行担责等事宜,敦促一家能够主动搬离被执行房屋,尽量避免进行强制执行。但在苦口婆心劝说后,高某乙儿子及家人仍无动于衷,没有任何配合执行的意思,随即,执行干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始强制腾房。

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分成综合协调组、财产清查小组、物品搬运小组开展工作,同时由我院纪检监察室和旗公证处人员对房屋内财产物品逐一进行核实,对整个腾房过程进行监督。

整个执行过程,也是一波三折,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也考验了我院执行干警职业素养及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先是高某乙的好友在警戒线外不停辱骂法院及执行干警,并煽动围观群众,在干警多次劝说警告后变本加厉、妨碍执行,为保证腾房行动顺利进行,法警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强制带回法院后,其本人表示后悔不已。

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惩戒妨碍执行行为,有效的震慑了高某乙一家人,谩骂声和不满声音也消失了,但这时的高某乙一家人又将火气转移到了张某身上,双方在警戒线外发生争执,并开始互相推搡,矛盾一触即发。执行干警从旁劝说无效,张某随即报警,后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停止争吵。

转眼到了腾房最后阶段,就在大家以为此次行动将顺利完成时,现场又出现了新状况。高某乙背着其年迈的老父亲直冲警戒线。为防止发生意外情况,保护老人人身安全,何轲副院长上前劝说,让老人家先坐稳,又详细向其解释案件情况,耐心做思想工作,经过十几分钟的劝说,高某乙同意带老人离开,留下其他家人在现场。

在威严的法律权威前,有一幕也展现了柔性执法的魅力与温度。高某乙两个儿媳在被强制带出房屋时只身穿单衣,在微凉的天气中瑟瑟发抖。发现这一情况后,我院法警立即回到封锁的屋内,帮他们取出外套,让他们防寒保暖。

整个执行活动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候,干警们将房屋内外所有物品转移至指定存放地点,将腾空的被执行房屋交予申请执行人高某甲。在清点核对无误后,公证处、执行干警、申请执行人高某甲及租户高某乙的两个儿子都进行签字确认,整个执行活动就此圆满结束。

 

随着这件执行积案的成功执结,执行干警攻坚信心得到提振,也为“百日攻坚”执行行动再造声威。

责任编辑:思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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