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精神。8月1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部署。
会上,我院院长孙小强强调,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员卡清退活动要求和部署上来,按照我院制定的《乌审旗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通知》的要求和标准严格进行。全院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在清退活动中务必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卡。各部门要以实际行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树立全院干警纯洁、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在清退活动具体开展过程中,我院纪检监察室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细化的安排,要求全院干警、职工,如果有收受会员卡(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行为的,由本人进行清退,并在7月31日以前向院纪检监察部门作“零持有”报告,对尚未清退、并继续持有会员卡的法官干警,一经发现,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截止目前,我院会员卡清退活动已圆满结束,全院各部门干警均已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纪检监察室稿)